离婚必须带户口本。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协议离婚在具体程序中必须经过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申请。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其中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在审查过程中,必须全面了解协议的内容,尤其是注意双方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的生活困难帮助、分割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是否合适。 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后,对于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当事人未达成离婚协议、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当事人从领取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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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补户口簿需要的资料: 1、补办户口本的话,请带上个人的二代身份证(最佳选择)或者能证明你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单位开具相关个人证明,前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2、一般派出所有一个专用的窗口,用来办理户口等事宜,时间是朝九晚五,早9点上班,晚5点下班,中午不休息可以办理公务。 3、补办户口本,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只收取工本费(也就是材料费,包括纸张和封皮等费用),一般低于10元。 4、补办户口本,理论上随到随办,几分钟就能办理并拿到新的户口本。不需要拍照片等繁琐的工作,不需要额外等待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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