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分户需要的条件、资料及证件,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二、如确实需要分户,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5、由原户主及当事人带上上述资料、证件及各自的身份证、共同的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针对户口本分户需要带什么资料和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 2、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子女的出生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4、房产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出的属本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6、单位出具的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7、申请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 8、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9、申请人本人一寸免冠彩照一张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证件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三、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