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国家赔偿法》第28条规定,侵犯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下列规定处理: 1、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2、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按下面第三种或者第四种办法处理。 3、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4、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5、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6、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7、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针对国家赔偿财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法律如何规定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祸财产的损失赔偿标准可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来确定。对于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则折价赔偿。
对于车祸时间中财产所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的方式来确定。对于因车祸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则折价赔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