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针对离婚分配财产时,可以和对方要孩子的教育费抚养费是多少?可一次性要到18岁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可以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 以下情况可以一次性给付: 一、出国、出境人员。 二、有能力一次性支付的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业主等人员。 三、下落不明的一方以财产折抵的。 四、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
子女满十八周岁已经是成年人了,父母离婚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有下列特殊情况的需要支付抚养费: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