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针对房产证过户一定要由共有人一起签字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产证名字不改的,过户不具有效力。房屋过户是指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转让经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因此过户房屋时,房产证上名字不变更的,不发生效力。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