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收房的时候物业费怎么算

2022-04-12 18:54:23
推荐答案

内蒙古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12 回复

专业分析: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是指按照正常程序建设单位尚未出售或尚未通知业主收房,或由于商品房出售人原因致使房屋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等情况下,因买受人并未购买或(非自身原因所致)未收房而并未享受物业服务,故在此前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新版的《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十二条对买受人原因导致房屋未能按期交付的,还可约定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故,买受人万不可以为只要拖延收房就可迟交物业费。

展开更多

针对收房的时候物业费怎么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二手房交易物业费通常按买卖双方交房的时间来划分,交房前的物业费由原户主支付,交房后的物业费用则由买家支付。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卖房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房,交房时,卖房应结清房屋的物业费用,并协助买方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事宜,各项费用都结清之后买卖双方再签字,卖方将钥匙交给买方。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收取应该按照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