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除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的记载为准。如记载与实际不符的,除违章建筑外,应以实际为准。1、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且新房已建造完毕的,对新房予以补偿,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征地公告时,已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新房尚未建造完毕的,应当立即停止建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议定; 2、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3、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进行房屋及其附属物新建、改建、扩建的部分,均不予补偿。 4、同一拆迁范围内,既有国有土地、又有集体土地的,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拆迁房屋补偿安置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执行;被征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执行。
针对房屋拆除的面积和建筑面积具体指的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的建筑面积系指外围水平面积及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包括房屋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的测算。判别房屋计算建筑面积的基本原则是:永久固定,层高2.20米(含2.20米)以上的房屋及与室内相通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 1、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应是有顶盖全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或底层有顶盖、有柱或有围护的部位。 2、计算一半建筑面积一般是不封闭的房屋及部位(房屋底层的部位除外)。 3、不计算建筑面积通常是层高小于2.20米的房屋及部位;装饰性的建筑;与室内不相通的部位;沿街巷社会公用的建筑及无上盖或上盖为社会公用的建筑(除挑阳台、非广场式室外楼梯算一半面积外)。
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方式计算的,对房屋建筑总体进行计算的数值。房屋的建筑面积一般按照其外围水平面积以及水平投影面积来计算。其中包含共有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房屋建筑本身面积等方面的数值。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