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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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构成犯罪就是不符合犯罪要件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但其违法程度较轻,还没有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犯罪程度或条件,当事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不属于犯罪,也就是虽违法,但不犯罪。普通的违法行为,尚未触犯刑律,或犯罪金额不够一定标准时,在法院审判或公安机关侦办中,将给出尚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可批评教育或当庭释放。
尚不构成犯罪就是不符合犯罪要件的,不追究刑事责任,进行行政处罚。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违法,但其违法程度较轻,还没有达到法律所要求的犯罪程度或条件,当事人的行为虽然违法,但只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不属于犯罪,也就是虽违法,但不犯罪。普通的违法行为,尚未触犯刑律,或犯罪金额不够一定标准时,在法院审判或公安机关侦办中,将给出尚不构成犯罪的结论。可批评教育或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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