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与房东签订合同后出现拆迁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一是拆迁补偿标准过低。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拆迁人申请,物价、国土、建设三部门联合下文的方式,代替房屋拆迁市场主体的自由选择,单方确定补偿标准。从而导致补偿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甚远,被拆迁人获得的补偿价远远低于同地段商品房售价,甚至低于同地段的二手房价,在主观上造成了被拆迁人购房的经济负担。 二是房价涨了拆迁补偿价格不变。近几年来,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商品房价格和二手房价格在不断攀升,而各地政府制定的补偿标准却多年停滞不动,给被拆迁人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 三是现行的法律法规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明确补偿规定,拆迁补偿只补偿被拆迁人的地上建筑物,而其土地使用权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被拆迁人因土地使用权的丧失而导致的损失,仅以房屋补偿名义是难以完全涵盖的。
房东签定租赁合同要注意以下问题: (1)租房者是否是信用良好的人,和出示的身份证是否是同一人; (2)租约的期限,以及租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3)对房屋的租金、押金以及支付方式的内容; (4)双方对承担水电费、物业费等的具体约定。应当在签订合同时明确上述内容,否则很有可能陷入危机当中,为日后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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