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存在下列约定内容之一的,不属于试用买卖。买受人主张属于试用买卖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二)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三)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四)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还标的物。
针对买卖合同是试用合同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除具有一般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一)买受人对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是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试用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三)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四)不因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所有权,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亦不发生转移。
试用买卖是特种买卖的一种,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由买受人对一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为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除具有一般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以外,还具有自己独特的法律特征: (一)买受人对标的物先行试用或检验是买卖合同生效的前提。 (二)试用买卖合同是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 (三)试用买卖合同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四)不因标的物的交付而转移所有权,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亦不发生转移。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