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无力支付赔偿款时,一般由原告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会强制执行被告的可执行财产,拍卖后充当赔偿款。 经法院强制执行,被告确实无可执行财产,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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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生效法律文书,义务人不予执行,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对于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可法院会中止执行,待对方有执行能力,可以恢复执行。 3、对于拒不执行法院裁决行为,会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执行生效民事裁判文书罪。 4、不要担心,这种情况就好像银行的死账坏账,但是,只要他有劳动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文书。
执行费由被执行人负担。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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