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是政府强制的一个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标准,至少不能低于这个标准。 要理解这个概念重要的要掌握法定工作时间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正常劳动等几个概念。法定工作时间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月平均工作不超过20.83天或166.64小时。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只能等于或小于法定工作时间,当然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作时间制度的,在一个周期内也要符合这个规定。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应当特别强调的是,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假等期间,以及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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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在2018年将全省的工资分为四类,东莞属于第二类工资,从2018年到2020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发生变化,因此2020年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一样,都是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
广东省在2018年将全省的工资分为四类,东莞属于第二类工资,从2018年到2020年,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尚未发生变化,因此2021年的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2018年一样,都是月最低工资17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6.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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