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针对离婚夫妻,小孩抚养权公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离婚时要孩子抚养权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