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针对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能获得哪些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的承租人能够获得的拆迁补偿: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企业的大型厂房因公共需要被人民政府划入拆迁范围的,可以获得被拆迁厂房的价值补偿、搬迁和安置补偿、因此造成的停产补偿。如企业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实施征活动的,还可获得一定的奖励。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