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摊贩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等物品,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的;(二)违反本办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三)在食品经营场所使用、存放亚硝酸盐的。
针对处罚食品摊贩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