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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的特别说明什么

2023-03-21 16: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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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公证遗嘱特别说明: 1、办理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2、立遗嘱人应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 3、原来已在公证处办过遗嘱公证的,现要变更或撤销原遗嘱公证的,应当提交原来的遗嘱公证书并到原公证处办理。 4、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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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公证遗嘱和非公证遗嘱的区别在于:公证遗嘱是国家公证机关证明的遗嘱,除非经过法定程序,否则不得认定为不真实、不合法;公证遗嘱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的证明;变更原公证遗嘱,必须到原遗嘱公证处,按照原遗嘱的法定程序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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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法律规定见证遗嘱并不是一定需要公证,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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