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双方签订的房屋认购书是否有法律效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房屋认购书属于预约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一般来说,只要签署合同主体合法、安置房买卖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并且双方出于自愿,这样的合同就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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