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侵犯名誉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是?,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侵犯健康权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原则包括适当经济补偿原则;必要的加处原则;公平合理原则;个人负责与连带责任原则;法官自由裁量权原则。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损坏名誉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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