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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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应当注意开发商是否已经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否则可能会出现房屋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质量交付的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协议需要注意的问题分别有:注意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注意房屋租赁合同的合同标的、价格、使用期限、使用范围和使用限制等;注意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等;法定其他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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