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汽车牌照是无法过户的,车辆可以办理过户给其他人,而原机动车牌照只能转移到原车主的新车信息上,不能过户给其他人。而且,机动车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车管所就会将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进行注销,并且给受让方发布新的行驶证和机动车号牌。而且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二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针对对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如何办理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机动车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方式是: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应由现机动车所有人完成。机动车能否进行转移登记应由有权机关决定。
以交付作为所有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的有车辆所有权的转移。车辆所有权在物权性质上属于特殊动产所有权。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当事人交付之日起生效,登记仅作为公示要件,如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