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在债务关系成立时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即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其个人债务,个人债务需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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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擅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收入如果确实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应该认定为筹资借款一方的个人债务,但是,如果收入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那么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该债务应该为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负责清偿。 2、虽然借款时一方不同意,但是签了字或者事后认可了该债务,即使经营收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该债务一样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的共同债务不论是否离婚,原则由双方共同承担。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指负债的钱财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等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若一方以个人名义所借款项,未经另一方同意,或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经营,则该笔负债在法院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双方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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