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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下规定: 1、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但工伤治疗须在定点医院,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伤保险治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收费标准。 2、辅助器具费由工伤保险基金负担,以国内市场普及型产品为限。 3、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由所在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承担交通和食宿费用。 4、住院伙食补助。由所在单位按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住院期间。 5、停工留薪期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部门确认可延长,但最多不超过24个月。 6、工伤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试述职工工伤医疗期间的待遇: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医疗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的70%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医疗期满仍需治疗的,或者伤残评定后旧伤复发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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