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建筑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一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事故;二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事故;三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事故;四级重大事故是指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损失1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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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立案标准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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