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小区狗患,武汉将推出新版物业条例,其中加强了将增加狗患治理规定,两次受罚者将纳入严重失信名单,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版物业条例规定,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犬只,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业主、物业使用人携犬只出户的,应当为犬只挂犬牌、束犬链、戴嘴套,由成年人牵引,主动避让他人。 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因违反本条例养犬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纳入严重失信名单。严重失信者将被限制任职资格,限制授予荣誉和融资信贷,限制高消费以及出境。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养犬行为的管理,及时受理举报、投诉,处理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其中,对物业服务企业也提出了严格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文明养犬的宣传、引导,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如果有物业服务企业未采取相应措施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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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准予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其中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电动机功率、蓄电池标称电压和外廓尺寸应当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技术指标,且具备人力骑行功能。对准予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长期号牌。
武汉电动车2020年新规为新增19条非机动车通行秩序示范道路。非机动车道路交通标志设计理念以科学、合理为宗旨。避免非机动车逆行、走机动车道、翻越护栏、不佩戴安全防护等行为出现。2021年1月至2月将进行电动车的集中管理,采取严格处罚措施,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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