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法没有关于实习期的规定,实习期是指大学生在校期间,到用人单位实习的期限,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的学生,还不是劳动者,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 2、劳动法只规定了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更精确的规定; 3、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2.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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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中劳动法的相关问题: 1、招用未成年工需注意法律风险; 2、劳动者死亡、宣告死亡或者宣告; 3、与个体工商户发生劳动争议,该告经营者还是告字号; 4、法人的登记事项变更及合并分立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 5、法人终止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 6、法人分支机构的用工主体资格问题; 7、公司筹建期间的劳动关系处理; 8、村委会、居委会的用工主体资格; 9、离职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撤销; 10、关于裁判机构要不要主动适用仲裁时效; 11、常识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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