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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离婚时房屋怎么分割?

2023-10-30 17: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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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10-30 回复

专业分析:

婚前一方已经支付了首付,且按期支付了一段时间的月供,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继续支付月供,直至还完贷款,这时夫妻双方要离婚,怎么分割这个房产呢有些律师认为,房屋属于婚前按揭的那方,但对于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那部分款项,应该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还有,对于房屋增加的价值,也应该算作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这样的观点是没有分清债权和物权的概念,也没有搞清增值和收益的区别。婚前一方按揭购房,支付了首付,这时候,他就拥有了这套房屋的所有权了。因为所谓按揭购房,就是购房者从银行借款,用于支付房价,而且,是一次性将房价款结清了,房屋完全归购房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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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首付是一方婚前支付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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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司法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包括其对应的增值部分。共同还贷部分通过银行对账单即可证明。 如果婚后加了对方名字,那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在这种情况下,如没有明确协议赠予的比例,离婚时该房产就是一人一半。 因为限购、限贷等原因,婚前以个人名义购房办理贷款,但首付由双方共同出资的这种情况现在还蛮多的。也就是说,如果有明确的协议及资金流水作为证明,那就不属于“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 婚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无论谁高谁低,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明确的流水或协议能够证明,每个月还贷的钱并非是夫妻双方的收入,而是产权方的父母支付的,那就不属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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