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我现在结婚已了,在四前交往了一个女并用女孩的名字买了一套房首付是我付的,请问我能拿回我买的房子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婚前男方出钱买房写女方名字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1、是共同财产,产权证登记为双方名字的,原则上法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即使是在婚前,这个房产也是女方个人财产。你说的那些付款凭证等,不影响对产权的认定,只能说明双方存在经济联系,在法律上也可以被视为对女方的赠与。 3、依你所述,婚后产权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则视为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原则上一人一半。 4、如果男方在婚前全额付款买的房,而且保留有相关的证据,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只写了男方名字的,可以认为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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