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经过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当由发生肇事的对方车主或司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针对我兄弟被孙老板雇佣开货车,在广梧高速因追尾发生交通事故,请问他与车主孙老板的责任如何划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给老板开车出了事故如果是私人雇佣关系的,由雇主也就是老板承担责任,驾驶员有重大过错的,雇主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如果是执行单位任务造成事故的,由单位承担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