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后,如果是赔偿的医疗费用的,因为用人单位已经承担,应还给用人单位的,如果构成伤残的,伤残赔偿由劳动者获得的。《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上就是对您提出的工伤赔偿的医药费还要给厂里面吗的回答。
针对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在工作中出了工伤事故现住医院我咨询了一下大概十级工伤,我在此以前每月3000-4000按照法律能赔偿多少,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了工伤事故,公司不赔偿的维权步骤: 1、先申请工伤认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2、等工伤认定决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时,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明的,应当承认工伤; 4、能协商就双方协商; 5、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双方协商不了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不再向法院起诉的裁决结果应当服从; 6、向法院进行起诉。受害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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