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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下,不缴纳水资源税,征收水资源税的方式有哪些,如何划分

2022-11-09 21: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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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09 回复

专业分析:

不缴纳水资源税的情形: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取用水的; (二)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 (三)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配置或者调度水资源取水的; (四)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全和生产安全必须进行临时应急取用(排)水的; (五)为消除对公共安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六)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必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三、征收对象和征收方式 征收对象:除本除以上六种情形外,其他直接取用地表水、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为水资源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水资源税。 相关纳税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征收方式: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 四、征收额的计算方式及税率 计算方式: 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发电量×适用税额 除上面两种外,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税率: 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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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水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除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外,由试点省份省级人民政府统筹考虑本地区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节约保护要求,在《试点省份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表》规定的最低平均税额基础上,分类确定具体适用税额。 试点省份的中央直属和跨省(区、市)水力发电取用水税额为每千瓦时0.005元。跨省(区、市)界河水电站水力发电取用水水资源税税额,与涉及的非试点省份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不一致的,按较高一方标准执行。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水资源税是国家对使用水资源征收的税种。《水资源法》中明确规定了对矿泉水原矿征收的税率为1%—20%,或者是每立方米1—30元。实行幅度税率的,其具体适用税率地方政府可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在幅度内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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