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涉外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均等分割。 2、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国外不动产相较内地居民离婚案件更多,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国外不动产,如果不动产位于国外且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我国大部分法院倾向于不予处理,那么当事人需要另行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3、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当事人分居在国内外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差额部分,多得财产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 4、在国内不动产的处理上,一般应归国内居住一方当事人所有。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只有确定适用的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才能适用中国法律确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可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按照本法进行分割:属于共同所有的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