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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2022-04-04 14:2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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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04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23条规定,我国法院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婚姻关系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美国法律,离婚适用离婚地法律,除非国外惯常居所地拒绝受理,你有中国身份证的话,属于中国籍,属人管辖,又在中国领证,当然适用中国法律,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无需分割,如果婚内处分,所得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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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涉外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理应均等分割。 2、实践中,涉外离婚案件中涉及的国外不动产相较内地居民离婚案件更多,对于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国外不动产,如果不动产位于国外且双方不能达成合意的,我国大部分法院倾向于不予处理,那么当事人需要另行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3、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双方当事人分居在国内外的实际情况进行分割,差额部分,多得财产的一方应补偿另一方。 4、在国内不动产的处理上,一般应归国内居住一方当事人所有。

曹成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财产分割,只有确定适用的准据法为中国法的前提下,才能适用中国法律确定涉外离婚财产分割。我国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可根据夫妻双方的约定进行分割,约定不明确或者没有约定的,按照本法进行分割:属于共同所有的包括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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