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引诱、容留、介绍******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引诱、容留、介绍两人以上******的,或引诱、容留、介绍未成年人******的等情形,公安机关应予以追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即使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也会受到行政处罚。请您结合您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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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处罚是被判处执行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若是法院在审理此类卖淫案件时发现,该犯罪分子介绍十人以上卖淫,或者是介绍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实施卖淫行为,那么此时法院有可能会直接判处介绍卖淫罪承担死刑的处罚。
行为人构成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既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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