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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一定要告知另一方吗

2022-06-05 11: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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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6-05 回复

专业分析:

首先,必须明确说明一点,离婚是两个人的事情,任何一方都无法单独办理。其次,在在我国只有两种离婚方式:1,协议离婚,这种离婚方式的前提条件是双方都同意离婚,同时必须双方同时到民政局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2,诉讼离婚,这种离婚是由一方提起,那么提起人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进行起诉。没有必要告知另一方。但是,法院在立案后会依法通知另一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5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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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应如实告知对方的疾病包括以下几项: 1、指定传染病。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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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不会去主动撤回。冷静期到后,任何一方不去办理离婚,都是不能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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