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限购政策下二手房中介能否提出解除合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已有着1套住房的,能够再购买第二套住房,中止购买第三套住房。 2、异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实在市区购买1套住房,中止购买第二套住房。 3、不可以出示本市个人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实的异地户籍居民家庭中止在市区买房。 4、基础限购令合乎绝大部分家中的定居、要求,与一些城市的买房入户政策都不矛盾,且不容易阻拦住房租用、休闲度假物业管理销售市场发展趋势。在人口数量很多注入、农田供货相对性焦虑不安的上海市等城市,可额外执行外来务工人员一年等待期规章制度,即异地和海外住户,须出示最少一年的缴税或社保缴费证明后才可以购买。
1、住房限购政策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退还购房人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不适用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 2、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依约定能够实际履行,因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迟延履行,在此期间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损失。对于在住房限购政策实施后,一方隐瞒或者虚构相关事实,导致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解除或者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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