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主合同约定出卖人先履行,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同纠纷一般是选择合同履行地管辖优先的原则,这在法律中是有明文规定的。一般来说,合同履行地,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交集最多的地点,合同中许多约定的内容在此办理,因此选择当地的法院进行管辖就变得理所当然了。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这就是常说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到履行期时其享有不履行或者部分履行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可适用于以下情形:第一种,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义务,到同时履行的时间该当事人享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例如,卖方在同时履行的日期根本无法供货,买方在同时履行的日期有权不付款。第二种,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只能部分履行,该当事人有权就其不能履行部分拒绝给付,只为相应给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