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赠品也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赠品超过质保期,购买者可以向商场也可以向商品生产厂家,主张产品价格十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如下:《食品安全法》第34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四条食品、药品生产者、销售者提供给消费者的食品或者药品的赠品发生质量安全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消费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消费者未对赠品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免责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十五条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赔偿标准要求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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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应当依法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有充分证据证明经营者不知道该产品为禁止销售的产品并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如果超市在进货时该食品未过期,之后由于滞销而超期被执法人员查到,那么责任应该是在超市,该超市未尽到查验超期食品并及时撤柜的责任。 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食品添加剂,尚不构成犯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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