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再生育证需要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下面,关于办理再生育证的知识内容。 一、办理再生育证的流程: 1、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 2、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其他人员申请再生育的,由夫妻双方提出申请,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经由双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在三十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再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例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 二、办理需要的材料: 1、男女双方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根据有关情况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1﹚病残儿医学鉴定需市生殖健康中心鉴定证明。 ﹙2﹚批准收养的证明,收养前有无生育能力鉴定结果。 ﹙3﹚离婚证或判决书。 ﹙4﹚丧偶放须派出所出具死亡证明。 ﹙5﹚双方为独生子女,必须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6﹚农村男到独生子女家必须提供户口薄。 ﹙7﹚烈士证及烈士独子女父母光荣证,二等甲级以上伤残证件。 ﹙8﹚其他证件复印件。 ﹙9﹚女方近期免冠照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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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再生育审批办理需要的材料有:广东省再生育子女申请表、夫妻双方的户口本(有子女的还需提交子女户口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是再婚夫妻申请再生育的,还要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如果是以子女死亡现家庭无子女或只有一个子女为由申请再生育的,还要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宣告死亡的,还要提供法院判决。如果以子女为残疾儿为由申请再生育的,还要提供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如果一方是外省户籍的夫妻,还应提供外省户籍地乡镇、街道卫生计生机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办理出生证明公证需要以下材料: 一、没有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 2、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 3、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二、已经出境的: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护照的复印件; 2、单位人事部门(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出生证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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