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 2、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如何履行均有规定。 《合同法》第206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所以,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属于履行期限未届至的情形,债权人虽然有权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但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在此情形下,确定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实际上存在如下几种类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而在此,债权人何时催告并没有时间上的任何限制。 (2)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那么,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如果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例如,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或者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那么,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而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 (5)在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履行债务,债务人未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双方约定有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在该期限届满时,无论债务人是否明确拒绝履行债务,只要在客观上债务人不履行,诉讼时效应自该宽限期届满的次日起计算。
针对物业起诉业主2009年7月至2010年1月15日欠物业费323元法院2012年2月22日下传票是否诉讼时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欠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欠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超过三年的,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会存在败诉的后果。
欠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因此,欠物业费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超过三年的,当事人会丧失胜诉权,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会存在败诉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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