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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的直接申请资格是怎样的

2020-07-18 20: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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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0-07-18 回复

专业分析:

外国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国内注册商标,我们一直给予其国民待遇,这次的修改后的《商标法》又给予在国内有经营场所的外国申请人以直接申请商标注册的权利。但是,这也仅限于在国内有营业所的外国申请人。按照我国《公司法》和相关企业管理法规的规定,外国企业在国内的办事处或代表处不能开展经营活动,也就不符合新《商标法》所要求的有营业所的规定。因此,他们如果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通过指定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公司在国内的分支机构,在我国的企业行政管理机关或社团管理机关等部门进行了登记,取得了经营或开展活动的许可,因此具备直接办理商标注册的资格。筹备过程中的外国企业或其他组织,如果已经取得了开业许可,也可以直接办理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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