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判处轻伤的监视居住是怎样的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呈请监视居住的程序主要是: (一)呈批。 (二)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三)监视居住执行地点。 (四)宣布监视居住。 (五)交付执行。 (六)备案。 (七)监督考察。 (八)监视居住后案件的办理。 (九)解除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期满后的处理程序是: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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