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快速导航

逮捕转监视居住程序

更新时间:2022.09.07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对监视居住嫌疑人转逮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 5、提请逮捕后,检查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7、移送起诉后,检查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展开更多

针对逮捕转监视居住程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 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点击咨询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律师普法
更多 >

会的,如果最终判定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怀孕和哺乳期内可继续申请取保候审,改为监...更多>>

相关短视频
更多 >
0'59

监视居住后的办案流程如下: 1、公安立案决定监视居住的,应当在办理监视居住后,继续侦查案件...更多>>

专业问答
更多 >

公安局先把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羁押看守所,申请检察院逮捕,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更多>>

法师兄 生活法律常识 看守所会见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