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检察院受理下列信访事项:(一)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人员以及人民检察院的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或者控告;(三)对本级和下级人民检察院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诉;(四)对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五)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等犯罪行为,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利用职权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等行为的检举或者控告。
针对检察院信访处受理几项,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可以信访。信访是指信访人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控告、举报和申诉,依法由人民检察院处理的活动。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