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刑事案件的伤人鉴定可以重新鉴定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法官对于鉴定结论是有疑问的,人民法院是可以指派或者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又或者鉴定机构,来对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对于鉴定的结果,也必须要和犯人讲述清楚。如果他们也对这个审判结果有疑问,那么也应该去重新审判。
伤残鉴定程序分为自行委托和双方申请法院鉴定。如果是受害人自行委托的伤残评定结论,赔偿义务人不服的,有足够反驳鉴定结论的证据并且重新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予以准许。 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都会准许对伤残进行重新评定。 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得出鉴定结论,基本都能要求重新鉴定。 当事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机构进行伤残评定的,按照最高法院“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除非有以下的四点情况,否则不能再申请重新鉴定: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况。如果能够对缺陷鉴定结论,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其他办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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