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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离婚诉讼的受理程序?

2023-07-30 10: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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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30 回复

专业分析:

诉讼离婚申请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离婚申请,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居住达一年以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判决离婚。对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受理的离婚,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但两种方式只能选择其一。 到法院起诉离婚,当事人首先要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关于格式,您可以在本站“法律文书”中找到),诉状中应注明离婚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民事诉讼法》第110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并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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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办理诉讼离婚的程序: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案件移送民事庭审理; 4、民事庭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通知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由法院进行调解; 6、法院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在审理前应当进行调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然后开始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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