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海关扣留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

2023-07-16 20:19:28
推荐答案

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7-16 回复

专业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 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

展开更多

针对海关扣留是如何确定管辖法院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确定管辖法院的标准是: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