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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遗嘱公证

2019-10-31 10: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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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19-10-31 回复

专业分析:

现在有的公证处采用录像、录音而后刻制光盘的形式,还是先到房屋所在地公证处咨询。 需要身份证、房照、公证人问询笔录。不需要评估。 如何办理遗嘱公证 一、什么是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二、办理遗嘱公证有什么作用? 我国继承法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三、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如何申请?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五、遗嘱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3、订立遗嘱的原因;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6、遗嘱受益人姓名、性别、年龄等;7、对财产及其它事务的处理意见;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9、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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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遗嘱不需要公证,具体如下:是否公证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需要决定;可以采用代书、自书、录音和口头的形式。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的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及其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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