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利息和主债权谁是本息? 为什么?

2023-03-18 21:59:56
推荐答案

香港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举个例子说明一下: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展开更多

针对利息和主债权谁是本息? 为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主债权的基本信息是指主债权的名称;种类;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基本信息;主债权的范围;以及履行期限、方式、地点等信息。而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在通知债务人后,将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债务的利息,应当按照借款合同中的约定来主张。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利息的,则视为没有利息;如果是约定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或者按照交易方式、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