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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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单位支付的最低基本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是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因此包吃包住应当不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在计算包吃包住工人的工资时,单位不应当将这些费用计算在工资之内。即使劳动者是包吃包住,其工资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基本工资的定义:单位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或国家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标准来发放的基本劳动报酬;是指职工完成规定的工作时间或劳动定额,按照等级工资制的工资标准领取的工资数额;是劳动报酬的基本部分,也是计算职工退休费、退职生活费,提取奖金等劳保福利待遇的基础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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