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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赔偿问题

2022-04-28 08: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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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4-28 回复

专业分析:

房屋买卖违约该如何赔偿: (一)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二)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最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 (三)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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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房屋买卖合同中若对违约金有约定则按约定履行,若没有约定则依照相关规定计算违约金。若买受人逾期支付房款的,未付的购房款总额,参照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标准计算。若卖房人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房屋的,逾期交付期间的赔偿按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合同有约定违约金时,出卖人和买受人依据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该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来计算赔偿金。 (2)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时,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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