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正式设立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针对怎样办理非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申请,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与该机构协商退款,双方做出各自的让步减少诉讼带来的时间还金钱成本上的消耗。 2、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表明该机构违约带来的损失,请求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费用,并且可以要求其赔偿一些违约金。 “课程开始后一律不予退费”“合同签订后不允许退费”等条款为霸王条款,应属无效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